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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保卫战 打好更要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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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保卫战 打好更要打赢

  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   

  7月3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未来三年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部署。 



过去几十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也付出了较高的生态环境代价。蓝天变少了,河流被污染,垃圾量激增,环境问题成为发展之困、民生之痛。其中,大气环境问题最为突出,2013年74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达标的仅有3个,灰霾问题成为不少地区的“心肺之患”。为治理大气污染、提升环境质量,2013年9月“大气十条”发布,打响了蓝天保卫战。几年来,从产业结构调整到清洁能源替代,从淘汰老旧车辆到围剿“散乱污”,大气污染治理不断提速,治理成效逐步显现,让百姓看到了蓝天重现的希望。蓝天保卫战要完成的是双重任务:到2020年,全国338个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必须达到80%以上,这意味着以2015年为基数,未达标城市PM2.5浓度要平均下降18%;同时,还要为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改善的目标做好谋划、打好基础。                                          

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

《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思路是“四个四”,即突出四个重点、优化四大结构、强化四项支撑、实现四个明显。

 在工作领域上,突出四个重点。以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地区作为重点区域,其中,北京是重中之重;以人民群众最为关注、超标最为严重的PM2.5作为重点指标;以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最高的秋冬季作为重点时段;以工业、散煤、柴油货车、扬尘等大气污染源治理作为重点领域。   在任务措施上,优化四大结构。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在制度保障上,强化四个支撑。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执法督察、科技创新、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赢蓝天保卫战。   

在实施效果上,实现四个明显。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三年行动计划的3年目标:


三年行动计划的6方面任务措施:


三年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

2013年,国务院印发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大气十条》),五年来,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显著,《大气十条》确定的三大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分别比2013年下降39.6%、34.3%、27.7%,珠三角PM2.5平均浓度连续三年达标;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从2013年89.5微克/立方米降至58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在世界大气污染治理进程中也是史无前例的。通过《大气十条》的推进和落实,也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大气污染防治新路。   

但我国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仍居世界前列,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仅为29%,京津冀大气传输通道城市、汾渭平原等区域PM2.5年均浓度超标一倍左右,长三角、成渝、东北等地区季节性大气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秋冬季,北方地区重污染天气仍然多发频发,成为人民群众心肺之患。长期以来粗放式发展积累形成的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为主的运输结构和大量裸露地面存在的用地结构,对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构成重大挑战。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短板,亟需通过全力攻坚,实现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党的十九大提出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要求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201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确定具体战役,集中优势兵力,一个战役接着一个战役打,确保3年取得更大成效。2018年4月,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要求明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重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并作为七大标志性战役之首。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指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需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在专题调研、分析论证、广泛听取专家、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三年行动计划》,并征求相关部门、地方及部分企业意见,6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计划。


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区域的确定: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是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大气十条》实施五年来,标志性成果之一就是作为重点区域的珠三角实现了连续三年达标。   

从2017年全国PM2.5年均浓度的空间分布来看,当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西北部是我国PM2.5浓度较高的区域。   

五年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浓度显著改善,但仍为全国平均浓度最高的区域。汾渭平原11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平均为65ug/m3,仅次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同时也是全国二氧化硫浓度最高的区域,煤炭在能源消费中占比近90%,产业结构偏重且规模偏小、装备水平低,多数钢铁、焦化企业尚未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长三角区域虽然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但优良天数比例为71.6%,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区域污染程度不平衡,西北部多个城市浓度水平接近京津冀部分城市。全国其他地区PM2.5浓度均在40-50ug/m3左右,按照常规治理措施,能够保持稳定改善。   

为集中优势资源,优先解决污染最重地区的问题,《三年行动计划》将重点区域确定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三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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