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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沥液处理设备配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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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南召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沥液处理设备配件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标编号:NZZ160514131024

二、项目概况:

1、根据南召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要求,现就南召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沥液处理设备配件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们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环保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相关安装经验的供应商(代理商)。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设备的安装经验。

4、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 近3年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如若投标企业注册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6、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6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4、投标企业投标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有效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1)法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和社保原件(提供网上可查询方式)到场报名,(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人员,以劳动合同关系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4)拟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关系、社保缴费证明;(5)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若投标企业注册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7)投标人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接受初步审查(不接受扫描件及传真)。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召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5177016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22567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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