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名称:沁阳市西向镇人民政府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采购编号:沁政采谈判【2016】第19号
三、采购内容:摆臂式垃圾运输车1台、摆臂式垃圾斗7台、电动垃圾收集车2辆、行吊垃圾设备3台、垃圾渗滤液储存罐3台、自吸泵3台。(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
伍拾叁万叁仟元整(¥:533000元)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行吊垃圾设备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且包含法人、被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八、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行吊垃圾设备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以上材料必须是按国家规定的有效材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简单装订。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九、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相关信息:
1、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2、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3、文件出售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代理机构窗口。
4、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2016年9月14日下午15时30分。
5、投标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十、保证金相关信息:
1、谈判保证金金额:
壹万元整(¥:10000.00元)
2、交纳方式: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
以下帐户任选其一
账户1: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沁阳支行
帐号:4100 1543 5100 5020 6085
行号:1055 0142 7012
账户2: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专户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沁阳市香港街支行
帐号:1003 7172 2170 0100 01
行号:4035 0140 5043
账户3: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阳支行
帐号:249 405 515 782
行号:1045 0142 2407
账户4: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焦作沁阳支行
帐号:739 651 018 310 001 451
行号:3025 0143 9652
3、交款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17时
十一、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沁阳市西向镇人民政府
1、联系人:杨先生
2、电话:15893036428
3、地址:沁阳市人民路与向城大街交叉口西南50米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联系人:柳先生
2、电话:0391-3683999 13343623232
3、地址:焦作市民主中路民权街社区四楼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91-5637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