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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群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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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群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工程已由哈发改核准【2016】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康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群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1500号

   2.3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46553.2平方米,建筑面积8589.3平方米

   2.4建设内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新建配水井、新建生物池及污泥泵房、新建鼓风机房、新建周进周出沉淀池、新建贮泥池、脱水机房、新建除臭系统、新建提升泵房及磁混凝澄清池、新建紫外线消毒间、新建巴氏计量槽、新建加药间、综合楼、厂区道路、绿化等工程 。升级改造工程包括:现有CASS生物池及鼓风机房、电力、绿化、现状进出水在线仪表站工程改造。拆除现况综合楼、机修间及换热机房,拆除建筑面积4927.15平方米。

   2.5工期: 73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6招标范围:哈尔滨群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如无岗位证书,可依据《关于监理现场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建函[2015]103号)文件规定执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由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担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4. 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于2017 年1月10日至2017 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人和公寓315室,电话:0451-55179975)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登记者,请于2017 年1月10日至2017 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人和公寓315室持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人和公寓315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哈尔滨康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桥北

   联 系 人: 李辉

   联 系 电 话:1524512546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人和公寓315室

   联 系 人:芦女士

   联 系 电 话:0451—55179975

    邮箱: hl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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