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文件号:环办函[2009]489号
摘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提高环保产品质量,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通风消声器》。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9年6月20日前反馈我部或标准编制单位。
附件下载:《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通风消声器》(征求意见稿) pdf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11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