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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通知:利用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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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住建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做好利用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设立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


《通知》指出,抵押补充贷款是国家政策性银行实施的优惠信贷政策工具,执行利率低于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可以有效降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融资成本。各地住建部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职能作用,按照抵押补充贷款相关政策规定,优选承贷主体,有效防控风险,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通知》明确了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支持范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设立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具体支持范围包括:水、电、路、气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污水垃圾治理、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提升等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农村居住社区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房屋抗震安全等级提升等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农村建设风貌提升、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等乡村开发建设。


此外,重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县(市、区、旗)、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通知》还要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积极配合当地住建部门开展工作,给予全面融资支持,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抵押补充贷款资金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严格执行抵押补充贷款专项优惠利率,同时要密切关注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严防资金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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