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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增强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政策可持续性?这三点建议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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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和推动的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新安江流域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地。结合长期研究和实地调研,为更好地增强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政策的可持续性,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发力。


一是全面推进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是长三角一体化重要内容之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方案尽快获批。《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选择跨流域、跨行政区域和省域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地区,深入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中央和省级财政参照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等因素,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因此,建议就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对新安江流域持续予以倾斜,持续支持全流域建立一套较为稳定的可持续投入机制,提高新安江流域地区的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与生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以GEP核算结果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将新安江流经地市打造成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推进“生态+精致农业”,逐步提升农业区域性公共品牌综合效应,助力乡村振兴,加快形成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绿色发展新路径。围绕新安江流域林权、排污权创新交易产品,常态化开展流域水排污权交易,积极推进林业碳汇交易试点,推动建立自愿碳中和交易市场,打造长三角区域性高值绿色生态产品交易中心。


三是多方联动、多元补偿。要强化资源运营、核算应用和标准制定,推进价值高效转化,健全生态保护机制,推动管理高效运行,深化区域合作研究。以数字化、智能化促进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并加快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服务经济、创新经济等新经济业态,助力推进产业生态化进程。新安江沿江区域发展阶段、资源禀赋、优势特色各不相同,流域各地区要立足区域定位,相互扶持发展。如上游地区为了保护水源势必在产业经济上有所牺牲,下游地区作为受益者,可在产业转移、金融合作等方面给予支持与配合。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政府部门、研究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公众和其他各利益相关方均扮演着重要角色,要打破经济靠市场、环保靠政府的传统观念,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有关政府部门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各类生态产品和服务的培育与建设中,提高生态产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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