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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电行业超低排放已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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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拉开了全国非电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序幕。之后,多个地方政府出台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更加细化的措施。近日,浙江省出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加速推动该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进程。


     推进工业行业深度治理是有效降低全社会污染排放、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保障,我国将分类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煤电行业是最早开始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行业,其超低排放改造开始于2014年7月,根据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煤电厂要实现超低排放。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煤电机组约8.1亿千瓦,占全国煤电总装机容量的80%,标志着我国已经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清洁煤炭发电体系。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钢铁等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随后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再次强调,将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今年4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发布,意味着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正式开始。目前,各地在充分借鉴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成果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正积极推进当地钢铁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


     随着“超低排放”概念开始植入水泥行业,各省市不断加大环保力度,部分地区陆续出台较国标更为严格的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专业人士指出,《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发布,一方面是对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督促,另一方面或许对水泥行业有所暗示。大多数专家表示,水泥行业作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超低排放势在必行。


     相比煤电行业污染物持续减排,钢铁、水泥等非电行业污染排放份额越来越大。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的排放量占全国3/4以上,非电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已是大势所趋。《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全国性地推广超低排放标准,意味着非电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市场开启。相关专家认为,煤电行业的大气治理,由于治理主体相对集中,且有脱硫脱硝电价补贴等激励政策覆盖成本,进展非常顺利。非电行业只有解决治理主体相对分散、企业盈利性差、无补贴且监管较难等问题,才能加速推进超低排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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