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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出行将更便捷,交通运输部等出台方案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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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为电动车充电将更加方便。按照近日出台的《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要求,每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加快健全完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产销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据相关部门统计,截至今年6月,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到1001万辆。根据国家有关规划和预测,到2025年,全国新能源汽车新车保有量将超过2500万辆;到2030年将达到8000万辆。


充电桩建设能跟上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速度吗?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国6618个高速公路服务区中,已有3102个服务区建成了13374个充电桩,基本满足了当前电动汽车充电要求。但与我国新能源汽车迅猛发展相比,目前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设置总量不够、覆盖面不足等问题还较为突出,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还未全面起步,无法有效满足电动汽车远程出行的需求。


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拉动有效投资的重要举措,也是满足公众出行需求、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国新能源汽车增长情况,以及我国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行动方案》提出了三阶段主要目标:力争到2022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到2023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到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更好满足公众高品质、多样化出行服务需求。


《行动方案》明确了“桩站先行、以供促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广泛覆盖、适度超前,通用开放、智能高效”的原则,并提出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推进新技术新设备应用、优化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加强服务信息采集与发布、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6项主要任务。


《行动方案》还提出,用好用足财政支持政策。给予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持,并探索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加强大功率充电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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