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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建设成效显著 两大“成都做法”获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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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的海绵城市建设得到了水利部副部长叶建春的推荐,向各地推广“成都做法”: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同步规划,以及海绵城市与河长制的结合。同时,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章林伟也建议,成都在打造海绵城市的过程中还可进一步完善建设思路。


  “成都市坚持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相互支撑、相互促进,体现了科学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尽管未列入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但成都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的做法,4月27日依旧得到了水利部副部长叶建春的点赞。


  在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交流汇报会上,叶建春公开援引成都的做法,在向各地市长推荐的同时,对成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


  成都做法1


  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


  “成都市坚持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相互支撑、相互促进,体现了科学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都在海绵城市上的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也引起水利部副部长叶建春的点赞。


  他在会上公开援引了成都的做法,并向各地市长推荐。地下综合管廊与海绵城市是紧密联系的系统工程,成都以全国管廊试点城市为契机,同步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形成海绵城市为管廊建设提供基础支撑、综合管廊为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创造基础条件的工作格局,共同促进了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品质提升。


  在海绵城市建设上,成都市已按照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的有关要求,编制了《成都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定了海绵城市规、建、管技术规定,加快推进海绵型小区、海绵型市政、海绵型公园等建设。全面推进130个示范项目实施,其中青龙湖一期等重大生态示范项目已全面建成,结合中环路改造、管廊建设等工程实施的海绵化改造已形成示范。


  成都做法2


  海绵城市+河长制


  不管是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环城生态区、宜居水岸等重大项目,还是确立今年中心城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河长制”,对叶建春来说,都非常有吸引力,“我现在就要去看‘河长制’”在会议间隙,叶建春专门抽时间前往考察成都“河长制”的实施情况。在他看来,成都在海绵城市建设和全面实行“河长制”两者结合起来形成水环境治理合力,进而改善整个水环境,是可行的,也是他的希望。至于如何结合,则是他前往考察成都全面实施“河长制”的目的,“要看看成都是怎样的做法,然后才能讨论两者结合的问题。”


  叶建春认为,“河长制”要以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分级制定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完善配套措施,落实并严格制定考核办法,为维护河道健康制定制度保障。


  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章林伟建议,成都在打造海绵城市上,还可进一步完善建设思路。“从源头减排,从过程控制,从治理着手,统筹协调地表水、地下水和防洪排涝,通过采取渗、蓄、滞、净、用、排等多种措施的有效衔接,共同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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