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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回顾与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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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从2014年起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由最初的46个建制村试点到如今全省1万来个建制村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占全省建制村的41%。形成了农户分类、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处理、回收利用的工作流程及农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发展可持续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浙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建设重要一环,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成为最靓底色。


  一、 强化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0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就对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做出部署。2005年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嘉兴现场会上,总书记提出要从花钱少、见效快的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村庄环境清洁卫生入手,推进村庄整治。2006年在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总书记提出要使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这些年来,我省按照总书记的决策部署,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后提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新要求,强调水岸同治、标本兼治、消灭“垃圾河”,承诺“绝不把违章建筑、污泥浊水和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社会”,把垃圾分类这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与美丽乡村建设、 “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二路二侧”、“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从点上探索到全面铺开,呈现出理念不断创新、水平不断提高、覆盖不断扩大、成效不断显现的可喜景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考察,赋予浙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G20杭州峰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又对浙江提出了“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使命新要求新方位,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提出的思路和要求是一贯的,浙江从这些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实践中,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实施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对于奋力推进浙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工作。经过多年来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牢牢把握“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和“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的新要求,坚持和深化“八八战略”,把转型升级、提升水平作为浙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各方面建设的主攻方向,以空前的力度推动改革创新发展。美丽浙江要靠美丽乡村打基础,美丽乡村的基础是干净整洁,干净整洁必须要从源头上开始垃圾分类。习总书记说,垃圾分类看似小事,却关系到13亿群众的民生实事。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整治农村环境依然存在脏乱差,广大农村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外来人口多,既是农村垃圾分类的难点所在,也仍然是农村垃圾分类的潜力点、增长点所在。无论是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还是从我省的实践看,建设美丽乡村、实施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等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生态环境清丽优美的内在要求。我们要全面把握新阶段新要求,进一步加大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力度,着力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不断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二)扎实推进垃圾分类是现阶段建立垃圾循环经济新业态的重要载体。减少农村产生垃圾的总量,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垃圾产生量逐年下降是进行垃圾分类的最有效的结果。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的理念,把垃圾分类作为循环经济链和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加快垃圾分类后的循环利用和处理是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的有效手段。美丽乡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也是营造美好家园缺一不可的。近三年来,我省在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过程中,社会各方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超过100亿元,充分表明了社会各界对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视和热情。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是实现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政策、规划、服务和舆论引导,努力使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成为我省美丽经济新业态。


  (三)扎实推进垃圾分类是改善农村民生的重点所在。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民生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深入推进千万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垃圾分类,一方面可以解决一大批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发挥农村生态资源、人文积淀、块状经济等优势,积极创造农民就近就地创业就业的机会和渠道,不断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实现途径主要有三点:一是干净整洁也是生产力。利用乡村干净整洁带来的优美环境,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二是借势培育农村物业。农村设置可回收物服务点,由物业管理,村民将可回收物交售至可回收物服务点。物业管理把生态良好的潜在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的现实优势,积极培育农村养生、养老等新型业态,发展一批“美丽产业”。三是借力壮大美丽经济。利用农村垃圾分类带来的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和对自身权益的重视,发展景区经营、物业经营和配套服务等产业。把垃圾分类作为农村经济新增长点,鼓励农民创新创业,努力形成环境美化与经济发展互促、垃圾分类与农民富裕并进的局面。我们要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为契机,逐步引导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配置,因地制宜地创新农民增收方式,加快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努力让农民共享现代文明成果。


  (四)扎实推进垃圾分类是维护浙江“五水共治”成果的重要手段。垃圾不分类处理,增量垃圾侵占土地,破坏地表,必将造成严重的污染。大量未经处理的垃圾若堆放在村头、路口、河边和田间,占用大量土地,造成耕地减少,土地生态结构变化。农村垃圾若沿着河道、湖泊、池塘肆意,容易导致苍蝇成群、鼠害猖獗、疾病传播,污染农村饮用水源,必将严重影响农民的日常生活。因此,若农村垃圾不治理好,不采取分类办法,让所有的垃圾有归属,脏河臭水将返复,浙江“五水共治”成果也将付之东流。


  (五)扎实推进垃圾分类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了浙江省委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等的汇报,明确指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实质上就是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带动农村各项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的生动实践。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书记“12.21”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努力把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融入贯穿到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方方面面,“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不断推动千万工程建设。


  二、科学把握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各项要求


  在新的发展阶段,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要求遵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化”处置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规划、培育、处置、管理“四大”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四分四定”(即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定车运输、定位处理)处理系统。坚定不移地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促进全省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实现质的提升,为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打下坚实基础。


  总体目标是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显著增强,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建制村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或处理能力实现全覆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基本实现“全覆盖”,显著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产业化发展水平,力争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坚持全域推进、分步实施原则,科学制定县(市、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动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对所有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和各个系统建设进行科学谋划、合理布局、搭建框架、明确路径,确保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有序、持续开展。鼓励城乡通盘谋划,全域共同推进,以城乡一体、整乡整镇为单位布局布点,以镇集中建、多村联建、各村单建等方式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着力破解农村基础建设征地、招投标程序复杂等难题,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享、收运队伍共享、分类经验共享。


  二是坚持分类处置科学施治。坚持效率优先、维护简便原则,综合考虑农村区域位置、人口状况、生活习惯等因素,合理选择机器堆肥、太阳能沤肥、焚烧等不同的垃圾分类处理终端。规范做好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采购、配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到分类垃圾桶等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图文清晰、摆放正确、清洁卫生;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宣传标识标牌等质量保证、个性明显、效果良好,符合环境整治等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公司化”管理运行模式,制订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及运行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农村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选择专业保洁队伍,减轻政府的管理成本和工作压力,促进政府由垃圾处理实施者向垃圾处理管理监督者转变。


  三是坚持精细分类投放收集。制定分类指南,引导农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养成分类的良好习惯,提高源头分类投放的准确率。鼓励农民群众精细分类,进一步减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量。落实属地职责,足额配备垃圾收运人员以及标志清晰的分类垃圾桶,实施各类垃圾定时分类收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绩效评估和激励,不断激发收运人员的工作热情和收运质量。有条件的村落可探索实施“垃圾不落地”模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农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设置。加快“互联网+”管理模式建设,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


  四是坚持分类运输定位处理。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运输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消除“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合理改造区域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做好分类运输配套服务,明确可堆肥、不可堆肥等垃圾的运输操作规程并进行公示。采取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就地转运、减量处理、化整为零。可堆肥垃圾可由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的中标单位或直接由保洁部门运往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处置;不可堆肥垃圾由原有的垃圾收运单位收运至各中转站,再转运至焚烧厂等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中,可回收物积累一定量后,由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有害垃圾由农村(村)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并由环保部门批准的单位负责收运处置。


  五是坚持设施配套共建共享。鼓励并加快淘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简易填埋场、垃圾焚烧炉等,引导技术标准高、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焚烧、机器堆肥或沼气处理等方式。逐步淘汰露天垃圾池、垃圾房等非密闭性垃圾收集设施,各地酌情因户配备分类公用垃圾桶。农村应分区域建有垃圾转运站,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所有建制村都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建立与垃圾分类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边远村庄垃圾尽量就地减量、处理,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是人与自然、物质与精神、生产与生活、传统与现代融合在一起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问题,更涉及历史、文化、生产、生活等方方面面。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必须与时俱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合力推进。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按照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要求,不断提高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规划设计的科学化水平。按照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理念和要求,探索符合浙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路线,形成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体系,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引导村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的要求,统筹安排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明确村庄分类处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水平,推进分类、运输、处理以及宣传发动、经费投入等软件服务建设。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要纳入对中心村、历史文化村落以及特色村、精品村等,要开资源化利用中心站房的设计,资源化利用中心站房的建筑风格要结合乡土风情、村落风貌、田园风光、生活风俗、特色产业等进行个性化的指引。一要注重规划深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高起点、高标准、有特色地编制保护利用的修建性详规、建筑设计施工方案等,明确改善村落内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强度和要求。明确农村事业单位、工厂,村委办公场所及中小学、幼儿园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乡村农贸市场、餐厨、机扫垃圾专项分流试点工作;完成处理终端规划、立项等前期工作。二要注重规划对接。农村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大部分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进行分类处置;根据村庄和单位布局,合理制定分类收运方案,做好分类运输的配套服务,明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有害垃圾和专项分流垃圾的收运主体、操作规程并公示,按照分类流程要求改造垃圾收运流程体系。农贸市场、餐厨、机扫专项垃圾分流试点工作形成稳定的长效运行机制。深入分析区域发展潜力,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重点破解各类规划对接难问题,积极拓展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用地空间,努力做到空间布局优化、功能定位合理、梯次衔接有序、实施落地可行。三要注重上下联动。发挥各类编制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特别是要把大专院校所属规划设计单位视野广、理念新和基层规划部门情况熟、底子清的优势有机整合起来,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切实做到规划既符合美丽乡村的建设导向,又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把农民群众的参与贯穿于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全过程,制定农民群众深度参与的规划实施方案,确保让农民群众了解规划、支持规划并参与规划的实施。


  (二)按照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要求,坚持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管理维护的统一。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是美丽乡村建设在浙江的地域化、具体化、形象化体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浙江特点和地域特色。要坚持全面惠及与突出重点的统一,以中心村、文化村为支点,以美丽乡村风景线为骨架,以“四边三化”为基本面,从根本上、整体上、区域上提升农村垃圾处分类处理模式,把浙江农村建设成 “洁如净”的魅力农村、幸福农村、和美农村。一是完善垃圾分类目录。结合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试点实际,尽快制定适合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目录,指导农民做好垃圾分类。原则上可分为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明确各类垃圾的分类方法,分类后的去向。对有毒有害垃圾规定农民集中交回,禁止随意倒放,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完善分类验收标准。完善快速成肥机器生产、成肥检验等制度建设,科学划定农村生活垃圾资源站属地村域,保证农村生活垃圾资源站有足够的垃圾量。探索第三方负责的专业化美丽乡村环境卫生服务体系。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规范要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村验收标准,核定农村生活垃圾体系运行成本,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项目运行管理制度,全程监控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分类和处理环节。三是完善管理和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坚持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县(市、区)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采取抽签形式随机抽查,对各乡镇及村组分类进行计分排名。省一年一次督导一次考核验收,全面掌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情况。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共治共管结构体系。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加快建立机制创新、经费投入、设备配套、卫生质量、人员配备、基础设施、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等方面的科学考核体系。四是要结合省重点工作扎实推进。2012年省启动了“四边三化”行动(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净化、绿化、美化);2013年启动了“三改一拆”行动;2014年启动了“五水共治”行动,这些重点工作与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基础工程。各地要融合好,维护好,努力使垃圾分类成为展示浙江对外形象的重要窗口,反映浙江社会精神风貌和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阵地。


  (三)按照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要求,加强设施建设,完善终端设施建设,有序实施分类处理项目。坚持质量第一、建管同步原则,规范组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从方案制定、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工程监管、资金管理、竣工验收、运行管护等环节入手,实现标准化实施、规范化推进、制度化管理。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专业化队伍建设要求,配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四大员”,即宣传指导员、上门收集保洁员、村级集中分拣管理员和成肥技术员。明确规范每个岗位工作标准和要求,通过集中辅导培训、现场讲解示范、建立激励考核机制等措施,使农户和“四大员”懂得如何对不同垃圾进行收集、回收和处理,确保垃圾分类长期有效地落到实处。一要建立资源再生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农村、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二要完善终端设施建设。加强设施管理,根据实际需要添置相应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设施,明确保洁设施购买数量及种类,实行登记造册制度。积极探索垃圾设施帮扶、村企共建、村志愿者服务等多种途径,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已开展农村垃圾资源化处理试点的村庄,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正常运行。严禁将农村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三要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环境信用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农村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四)按照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要求,坚持当前建设与长效管理的统一,不断促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可持续发展。在一些农村地区,垃圾收集易、处理难问题仍显突出。省农办调查发现,目前不少市县的垃圾填埋场,处理城镇垃圾尚显不足,无法满足农村垃圾处理要求;有的地方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缺乏、设备简陋,甚至破损严重;还有部分乡镇没有建设中转站,导致垃圾滞留乡村;由于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不少山区乡镇、村的垃圾,只实现集中收集,没有做到统一处理;由于经费不足、垃圾数量庞大,一些山区县难以实现垃圾集中分类和就地分拣。既要重视规划建设上的高水平、高质量,更要重视管理创新,不断促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要进一步创新工作载体和方法,着力增强农民的生态环保意识,着力改造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力求把美丽乡村打造成为没有门票、开放共享的景区。一要扎实开展减量化资源化试点。围绕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净、形、景”的要求,积极探索“分类减量、源头追溯、定点投放、无害化资源化”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全面实施清洁工程,让“自然、朴素、清洁”成为美丽乡村的第一感观。二要坚持水岸同治夯实农村环境基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决策部署,按照“广泛覆盖、全面惠及、提升水平”的要求,深入实施“水岸同治”的基础项目,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三要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全方位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健全“村集体主导、保洁员负责、农户分区包干”的常态保洁制度,创新完善筹资机制,探索建设村综合保洁站,开展“庭院、村庄、道路、河道”等点线面结合的综合保洁工作,大力培育“美丽乡村庭院清洁户”,不断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长效机制。


  (五)按照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要求,发展垃圾分类新业态,打造农村循环经济链。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生态经济化和经济生态化的要求,运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的成果,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新的产业空间、新的项目载体,发展低碳生态工业、高效生态农林业、绿色生态服务业等产业。要建立不允许、零容忍的倒逼机制,采取环评前置、总量控制、腾笼换鸟等的政策措施,推动农村低小散、重污染、高能耗产业的转型升级。一是支持农村垃圾终端研发和项目建设。以物联网技术,深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智能监控,依托优势企业,打造一批智能示范机器快速成肥工厂(车间),以点带面,稳步提升农村垃圾分类智能水平,夯实循环经济产业链基础。支持农村垃圾终端研发和项目建设,重点发展微生物快速成肥机器、沼气、太阳能沤肥、小型焚烧等垃圾处理终端示范工程,推动建立智能回收、短能处理体系,打造全国“农村垃圾分类”的标杆。二是确保废弃物安全规范处置。加强乡村旅游景点、农家乐、民宿等行业的垃圾分类管理;加快分类设施的改造,进一步加大对乡村事业单位、工厂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各类垃圾的收、运、处理等常态监管力度,确保废弃物安全规范处置、再生资源高效回收。培育收集组织,完善收集处置设施,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市场化的废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与废弃农膜回收处理。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到2020年,实现农药废弃包装物基本回收和处置。到2020年,废弃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5%。三是推动“互联网+回收+处理”模式创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鼓励在线回收,引导再生回收企业规范化发展,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有机衔接,推动形成崇尚节俭、科学、绿色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加强垃圾处理全过程的污染控制,推动资源梯次循环利用发展。


  (六)按照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要求,不断加强宣传培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垃圾分类不仅是一项涉及各级政府部门的长期管理工作,也是一项需要老百姓积极参与的民生工程, 虽然现在大家环保意识、参与热情有所增强,垃圾分类逐渐受到重视,但要转化为实际行动,形成良好习惯,还需要大家长期的坚持和努力。一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宣传标语和图文并茂的宣传画、墙报,现场说明会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村民详细了解垃圾分类处理的意义,明确具体的分类标准、主要做法和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以及先进典型的宣传。强化农民对农村清洁工程的认同感、知晓度。采取宣传车、放电影等声势大、影响广的方式,扩大宣传面和感染力。鼓励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听民情、汇民意”活动,召开各种形式的恳谈会、理事会、户主会,面对面与农民群众互动沟通,广聚民意,充分发挥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加强培训教化村民。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学校、家庭、农村(村)互动活动,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实施垃圾分类教育培训“五个一”制度,即一个体系、一套设施、一支队伍、一本读物、一堂课,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身边的家庭成员参与并践行垃圾分类,让垃圾分类成为生活习惯。发挥垃圾分类教育培训“三支队伍”作用,即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讲师团队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指导员队伍,以农村(村)为单位组建志愿者队伍,实现垃圾分类培训指导的专业化。设计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寓教于乐,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赢得群众的理解、参与和支持。三是完善制度示范引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长效保洁、公用设施管护维护制度;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会负责制,创新推广“路段长、网格化、五员一体、十户联动、保洁外包”等多种管理模式;制定切合当地农民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要求,用制度规范村民行为。对违反制度的村民,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曝光批评,让垃圾分类理念深入民心。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垃圾分类、美化家园”义务劳动活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自觉转变观念,提高村民参与积极性,通过对美化绿化、清洁卫生进行星级评定,达到标准且在某方面突出的家庭可以获得“绿色家庭”、“生态家庭”、“美丽家庭”称号并挂牌。


  三、强化组织领导是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有力保障


  扎实推进农村垃圾分类设,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人民,让浙江老百姓生活得更加幸福。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的全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要素投入,加强宣传引导,努力在农村垃圾分类处理上奋发进取、有所建树。


  (一)加强组织领导,纳入工作目标。市、县是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地抓好这项工作,做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帮助基层破解工作难题,不断调动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农村垃圾分类处理上,采取务实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带领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各地要把开展农村垃圾分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及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各级农办要加强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满足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需要。


  (二)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投入力度。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资金筹措机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进度。省级财政要通过“优化资金结构、适度增加总量”的办法,落实好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专项资金,要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制订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创建垃圾分类先进县或“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解决建设和管护资金问题。市、县两级财政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投入力度。同时,要积极引导浙商回归,深入开展村企结对活动,鼓励社会各方面资金和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农村垃圾分类处理。


  (三)加强设施建设,落实用地保障。设施用地“落地难”是制约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瓶颈。省有关部门要专项安排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设用地指标。各地要确保当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10%以上用于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要认真落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增用地指标及收益的分配政策,按照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平衡有余”的原则,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满足农村垃圾分类处理中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等需要,促进美丽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监督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建设共担,成果共享”的理念,按照“计划对接、规划衔接、项目配套”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搞好建设项目的部门协作,各级农办要加强对农村垃圾分类的组织协调,确定每年工作目标任务,并强化督查和考评,做好信息统计、数据汇总和情况通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省农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业务指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住建、国土等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定点工作,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黄线保护范围,确保设施合理布局并“落地”建设;环保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验收的监督检查等工作;财政、卫计、农业、交通、发展改革、广电、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主动做好农村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同时,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简化审批手续、降低规费标准、优化服务质量,凡涉及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收费项目,原则上能免则免、能减则减。


  (五)加强宣引导,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关注和支持这项工作,努力为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大力推进创先争优,善于发现先进、宣传典型,使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突出重点、重心下移,以广大市民和农民群众为重点对象,持续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努力让更多的人来了解、关心和参与农村垃圾分类处理。(作者单位: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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