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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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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五次工作会议暨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1月13日在苏州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交流了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情况,系统研究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工作,明确下一步重点任务。


  1月15日讯,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五次工作会议暨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1月13日在苏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协作小组组长李强主持会议并讲话。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致辞。上海市市长应勇、江苏省省长吴政隆、浙江省省长袁家军、安徽省省长李国英分别介绍了本省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情况以及下一步安排和有关协作工作建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在会上讲话。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交流了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情况,系统研究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工作,明确下一步重点任务,审议通过《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深化治理方案(2017-2020年)》《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2018年工作重点》《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2018年工作重点》。


  李强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专门部署,狠抓落实。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刻认识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必由之路,充分认识到环境质量提升的难度越来越大,需要更多创新举措、非常举措,需要付出更为艰苦的努力。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更好把握污染治理规律,转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创新体制机制,把十九大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走出一条区域环保共商共治共享的新路子。


  李强强调,长三角区域污染防治要聚焦重点难点,实施精准化差别化防控。突出源头防控,重治本、抓源头,大气方面要强化PM2.5削减与臭氧协同减排并举,水方面要保好水与治污水并举;突出精准减排,聚焦关键污染物,加强减排对策研究,提高治污的针对性、有效性;突出分区管控,加强治理目标协调,突出重点污染区域、主要传输通道和相互影响的区域,实事求是明确防控重点,因地制宜实施分区管控。要优化协作机制,提升一体化程度,做好已有成果深化完善,加强共性难点联合攻关,提高共商共治共享水平。


  袁家军在介绍浙江工作时指出,浙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治水治气治城治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气十条”“水十条”等重大任务落实,特别是将治理雾霾纳入十方面民生实事,推动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坚决剿灭劣Ⅴ类水体,颁布实施河长制地方性法规,巩固提升治水成果,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牢牢守住生态良好底线。今后5年,浙江总体目标是共建共享诗画浙江、美好家园。我们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把生态文明作为千年大计,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打赢治水攻坚战,加快建设诗画浙江大花园,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让“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城乡更美丽”的底色更靓,为百姓提供更高质量的生态公共品。我们将根据本次会议精神,着眼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生态文明共建,进一步加强协作机制建设,全面落实联防联控、共治共享的各项措施任务,为推进长三角环境质量协同改善、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


  协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汇报了区域协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一阶段协作重点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海洋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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