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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琪:熔融处理技术的目标与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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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6日在杭州建德举行的全国危险废物熔融处理技术与标准研讨会上,中环协工业固废与危废处理专委会专家委员会主任王琪对熔融技术进行了详尽介绍。王琪指出,世界各国中,只有日本对固体废物的熔融处理提出技术标准,


  10月26日在杭州建德举行的全国危险废物熔融处理技术与标准研讨会上,中环协工业固废与危废处理专委会专家委员会主任王琪就熔融处理技术的目标与使用标准做了相关介绍。


  王琪称,任何一个处理技术都不是万能的,因此他探讨了熔融技术的适用范围。首先,从性质分析,王琪表示,固体废物的形态不单纯是固态的,我们所面对的处理对象的形式非常复杂,包括固态、半固态、容器中的气态和液态。熔融处理技术主要处理对象是固态有机废物,有些液态的废物会作为燃料处理,气态废物、半固态的含水废物也不适用熔融处理技术。


  其次,从废物来源分类分析,王琪表示,废物是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物质,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环境治理和污染控制过程中产生的物质。从这三方面来说,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物质不适合用熔融技术处理,熔融技术所处理的主要对象是生产中产生的一些副产物,但这种处理技术成本非常高,处理的对象主要是以污染控制过程中产生的物质为主,成分复杂,处理难度高,因而才有可能采用成本高的技术处理。


  王琪谈到熔融处理技术在固体废物管理中所处的位置时表示,首先要明确,固体废物处理的技术在固体废物管理中的定位。他介绍,根据法律来说,我国主要运用焚烧和填埋,两种处置技术。处理目标,是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使物质返回到社会中去,继续对社会生活提供利用价值。熔融的两种目标就直接纳入到焚烧和填埋这两种技术中去。他介绍,最近刚颁布的《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 2017 )》中,将“处理定义为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使固体废物转化为适合于运输、储存、利用和处置的活动。”因而,单纯的熔融处理技术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熔融处理属于处理技术,中间处理或预处理,处理的目的是为了填埋或者再利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 2017 )》的主要内容是两个部分,一个是利用处置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另外是处置、利用工艺对废物的技术要求。


  王琪表示,废物处理的目的是两个:一个是得到有效利用。处理中的产品要满足产品的标准,可以在社会中、生活得到利用,且不会对生命健康、环境造成影响。第二,妥善处置。处理的目的要满足处置、利用工艺对废物的技术要求。


  谈到熔融处理技术,王琪表示,熔融处理技术的主要处理种类有限,处理目标主要是重金属物质固化即处理有害的无机物,熔融和玻璃态是熔融处理技术的关键词。


  他介绍,首先,熔融是由晶相变为液相的过程,无机物在高温状态下才会形成液相,熔融处理往往是在高温下处理。王琪表示,废弃物当中,由于物质成分非常复杂,熔点不同,而且有机会发生共熔,找到适合所有废物的熔点,使所有物质分解非常困难。


  另一方面,为什么熔融完以后形成的重金属会不熔出来?王琪表示,因为在熔融的过程中会发生聚合反应。在熔融过程中,固体废物中的一些物质会形成聚合物,重金属或者有害物质进入聚合体,就融解不出来了,所以一般用塑料固化、玻璃固化等。熔融完成后形成玻璃态的物理,王琪进一步解释,严格地说玻璃态不是玻璃,玻璃态是非晶体的形态,塑料就是一种玻璃态的物质。要形成玻璃体,成本会相对较高,要想所有废物形成玻璃,会有很大的困难。形成玻璃态是可以的,玻璃态是非晶体状态,它的形成必须是聚合体。


  王琪指出,要控制住玻璃态的形成和熔融的熔点,很难用一个温度或者一个条件适用所有的废物或者飞灰。固体废物熔融处理的产物主要是两个用处:一个是填埋,要通过技术处理使废物能达到入填埋场的标准,熔融只是一个填埋预处理技术。另外一个是综合利用,即成为建筑材料。


  王琪介绍,填埋场入场和建筑材料均有标准。填埋场入场标准包括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烟气排放标准等,要满足污染物的排放功能,熔融处理有烟气排放,烟气要符合烟气的焚烧废物排放标准。还要满足建筑材料的标准,建筑材料的标准主要是两个,废物生产水泥的标准,但要生产其他建筑材料,标准仍然欠缺。


  据王琪了解,世界各国中,只有日本对固体废物的熔融处理提出技术标准。1998年颁布了相关法规,规定废弃物熔融固化物可以生产路基材料、混凝土骨料、沥青骨料等。其进出液的熔度要满足标准,如果垃圾焚烧飞灰融入残渣,熔融处理以后可以做基础建筑材料,材料中的重金属含量要满足日本的饮用水标准,如果无人购买,则只能进垃圾填埋场,要满足填埋场的入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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