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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王金南:生态文明写入宪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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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本次宪法修改,把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法律保障。

  本次宪法修改,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中国共产党引领的伟大思想、伟大创新和伟大实践纳入宪法,全面丰富和发展了治国纲领。首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定为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思想;其次,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写入宪法。这一思想从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生态文明,到十八大提出包括生态文明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再到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新部署,是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伟大实践成果,而且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本次宪法修改,从根本大法角度把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体系。首先,把生态文明作为五大文明体系纳入协调发展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同时,把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国务院的重要管理职能之一,即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相信通过本次修改的新宪法,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全面的、根本的法律保障。为此,建议国家层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制定,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通过《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制定,固化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生态文明制度和做法。建议设立中央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和国务院生态文明委员会,推动多层次、多模式的生态文明建设与实践,加强生态文明国际合作交流,推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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