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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26项!10月储能政策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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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重点,储能在10月依旧受到了中央和地方的极大关注,统计一下,中央级的政策出来有10项,地方的有16项。

今年以来部委发布的储能相关文件中,多数是有关新能源配置储能、对电价的相关规定、储能参与辅助服务等。在10月份,有一新情况出现,那就是9月开始在多地发生的缺电引发了一系列有关煤电和电价的政策出台,而这些政策都将对储能领域产生很大的影响。

中央及部委文件:煤电和储能携手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等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这次会议也给10月的中央及部委决策定了调:保民生、保经济。

保障能源安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是“六保”。会议提出“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这里边有几个内容。其中最重要的,一是推动煤电进入电力市场;二是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行业不受上浮20%的限制。

可以说10份,国家发改委多次下文,也基本上是围绕这一精神。

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对煤电价格市场化改革做出规定。除了中央精神的贯彻之外,还对代理购电做出规定:暂未从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10月26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就代理购电工作发布文件,除了规定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还提出,电网企业要定期预测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用电量及典型负荷曲线。

10月24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发布,两个文件都对储能“寄予重望”: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左右,省级电网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可以说,燃煤一时间不能丢,但是储能也将担起重责,为构建稳健的新型电力系统出力。

充换电领域,工信部对换电模式试点下发通知,试点城市共有13个,包括北京、南京、武汉、三亚、重庆、长春、合肥、济南8个综合应用类城市,以及宜宾、唐山、包头3个重卡特色类城市。2、预期目标是推广换电车辆10+万辆,换电站1000+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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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电价仍旧是重点

10月,河北、山东、江苏、云南、广西等都对电力市场化交易及电价做出了详细规定或者征求意见稿。针对发改委文件中的上浮比例,各地也有不同的规定。其中河北表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山东按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江苏按统一为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其中高耗能企业上浮25%。云南按尖峰电价,电价水平在本月峰时段电价基础上再上浮20%。广西表示不参与交易或未成交的35千伏及以上用户,按照电价上浮20%的原则进行结算,对于高耗能行业用户,按照上浮50%进行结算。显然,各地针对不同的省情提出了不同的上下浮比例。

充换电领域,大连市提出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补贴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按照额定输出功率进行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465元/千瓦,补贴比例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0%;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换电站一次性给予不超过换电设施投资30%的补贴资金,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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